近日,记者从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1—6月,全市有27家医疗机构、1家药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数213例,较去年同期增长110%。会议认为,医疗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视是推进该项工作的关键。 据了解,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任何药品都可能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并因个体差异而表现不同。 据介绍,近年来,江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展较快。我市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药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05年9月,在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门工作站正式挂牌运作。今年3月,我市ADR监测网络得以进一步建立健全。2003年,我市ADR监测工作开展后,全市7家医疗机构上报病例70例,2004年有16家医疗机构上报病例147例,2005年26家医疗机构、1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上报病例347例,实现87例/每百万人口/年的比率,上报例数仅次于深圳、广州列全省的第三位。 江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