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连与新生儿黄疸
1978年10月6日,新加坡卫生部发布公告,宣布黄连及小檗碱为毒物,禁止买卖、临床使用。
新加坡学者认为黄连及其所含小檗碱给孕妇服用后,小檗碱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给乳母服用,可通过乳汁进入乳儿体内,能使G-6-PD(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的红细胞破坏,产生黄疸,使脑损伤,即引起新生儿“脑核性黄疸”。
台湾中医药研究院学者认为无论正常新生儿和 G-6-PD缺乏新生儿服用黄连或茵陈蒿汤并不能造成急性溶血性黄疸和引起其他不良反应。
我国学者研究证明,黄连和小檗碱对正常小鼠的G-6-PD酶活性无影响,对乙酰苯肼引起的溶血也无加强作用,而且对胎鼠无任何胚胎毒作用,也对孕鼠的血清胆红素无升高作用。
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黄连和新生儿黄疸的相关性,否则会对黄连的应用价值造成巨大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