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基药目录配套政策深度分析
从“986”到“四维考核”——公立医院用药格局重塑
基于国卫药政发〔2026〕17号及配套通知的正式文件解读
2026年7月
一、政策背景:时隔八年的系统性重构
2026年6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6〕17号),并于7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这是继2018年版目录之后,时隔八年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含791个剂型、1355个规格),中成药318种(含544个剂型、888个规格),较2018年版净增109种,新版目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
配套政策体系同步推进。2026年2月11日,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26〕2号),首次将儿童药品作为独立类别纳入目录构成,建立不超过3年的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并增设临时动态调入通道。随后,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内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从目录调整、采购处方、数据监测、临床评价、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六大维度,构建了可量化、可监测、可追责的基药管理制度。
表1:2026年版基药目录关键数据一览
指标 | 数据 |
总收录品种数 | 794种(化药/生物制品476种 + 中成药318种) |
较2018版变化 | 净增109种(新增116种,调出2种化药,中成药零调出) |
新增化药/生物制品 | 68种(含16种创新药、4款国产Ⅰ类新药) |
新增中成药 | 48种(聚焦心系、肺系、脑系、妇科、儿科等中医优势病种) |
儿童适宜品种 | 新增31种(含5种儿童专用药),目录内明确儿童用法用量品种增至317种 |
儿童友好剂型规格 | 适宜儿童使用的品规总数达905个(颗粒剂、口服溶液、混悬剂等) |
全国公立机构使用占比 | 71%(基层78%、二级74%、三级65%) |
调出品种 | 己烯雌酚、泛影葡胺(均为化药,临床已被替代) |
覆盖病种 | 化药覆盖1180个病种,中成药覆盖63个功效分类 |
二、正式文件六大条款逐条解读与政策变化
条款一:3个月内完成目录更新,延续“1+X”用药模式
文件原文: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用药供应目录评估机制,持续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加快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的更新调整(具体到通用名、剂型、规格)。紧密型医联体要巩固完善统一用药目录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动态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核心变化:延续“1+X”,删除“986”硬性占比
最大变化在于:正式文件不再提及“986”配备占比(即基层90%、二级80%、三级60%),但明确延续“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所谓“1+X”,“1”即基本药物作为临床用药的基本盘,“X”是在此基础上根据诊疗需要合理补充其他药品。这一模式自2019年提出,本次正式文件予以延续确认,但将具体的配备数量占比决定权下放至省级统筹。
时间硬约束:目录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更新调整,且要求“具体到通用名、剂型、规格”——这意味着不是笼统的“优先采购基药”口号,而是精确到每一个品规的硬性替换。
医共体/医联体统一目录动态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推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患者在上级医院确诊后可就近在社区/乡镇卫生院续方配药。
条款二:告别全国统一红线,转向“四维考核”
文件原文: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结合历年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和地方实际,统筹确定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基本药物使用数量和金额占比以及处方占比。
核心变化:“一院一策”取代“一刀切”
旧政策(国卫药政发〔2019〕1号)要求全国统一执行“986”红线。正式文件明确删除这一硬性标准,改为由省级卫健部门结合历年监测数据和地方实际“统筹确定”,形成“一院一策、一科一考核”的精细化模式。
四维考核指标体系:正式文件确立了四个维度的考核指标——配备品种数量占比、使用数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处方占比。其中“处方占比”是全新引入的指标,直接指向医生的处方行为,是本次政策最具穿透力的设计。
表2:“986时代”与“四维考核时代”核心差异
维度 | “986”时代(2019-2026) | “四维考核”时代(2026版) |
考核核心 | 仅看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 配备数量+使用数量+金额占比+处方占比 |
统一标准 | 全国统一90%/80%/60% | 省级统筹、一院一策 |
执行痛点 | “僵尸基药”凑数,采购了不开、开了为达标 | 考核嵌入HIS系统、处方点评全流程 |
约束力 | 文件层面考核,实际约束力有限 | 与补助资金拨付、院长考核直接挂钩 |
考核周期 | 年度考核,形式化为主 | 实时监测+年度评估(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 |
用药模式 | “986”量化指标管理 | “1+X”模式(基药为主导+合理补充) |
全流程嵌入机制:文件要求医院信息系统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优先采购;科学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药师在处方审核和点评中将基药优先合理使用作为重点内容。考核指挥棒从药房转向了诊室,从采购科转向了临床科室。
条款三:深化使用监测,为目录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文件原文: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研究机构等学术团体的作用,着力提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质效,重点围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全面监测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梳理研究,为医疗卫生机构优化调整用药供应目录、促进基层用药衔接、提高合理用药能力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完善提出参考建议。
监测数据由此前的基础统计升级为政策制定和目录动态调整的核心依据。一方面指导医院动态优化用药目录,另一方面为国家基药目录下一轮调整(不超过3年)提供数据支撑。
条款四:临床综合评价“硬指标”—50%占比+省级备案
文件原文: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加强省际间协作机制和同类药品多中心评价建设,每年与基本药物相关的评价主题占比达到50%以上。原则上三级医院特别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药师岗位培训基地均应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鼓励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评价工作。除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开展本机构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应用外,其余评价主题均应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对备案主题评价技术方法、真实世界数据、评价结果和转化应用等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核心变化:从“鼓励开展”到“量化考核+全程质控”
• 量化硬指标:每年50%以上综合评价主题须聚焦基药
• 主体明确:三级医院(尤其药师培训基地)必须开展,二级医院鼓励参与
• 备案管理:除院内自用外,所有评价主题须向省级卫健部门备案
• 全程质控:技术方法、真实世界数据、评价结果和转化应用全流程质量管理
• 结果转化:目录遴选、用药路径制定、精准用药、药物性损伤防控、药学服务
这意味着“有数据、有证据”的基药品种将在院内准入中占据绝对优势。评价成果既是当前目录准入的重要杠杆,也为下一轮基药目录调整增加核心砝码。
条款五:培训全覆盖+处方集/指南更新+以赛代训
文件原文: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通过组织基本药物应用技能竞赛等方式,促进基本药物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作为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师药师培训全覆盖。鼓励以赛代训,提高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能力。做好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
这一条款的核心逻辑是“观念占领”——通过系统性的学术培训、技能竞赛和科普宣传,从思想层面强化“基药临床首选”的处方习惯,配合处方点评的硬性约束,形成“软硬兼施”的推动机制。“以赛代训”是新增亮点,将竞争机制引入基药合理使用能力的提升。
条款六: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
文件原文: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细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将其纳入医改工作重点考核和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考核。要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将监测评估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指标。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需要,以省(区)为单位增补少量民族药(藏药、蒙药、维药),严格增补程序标准、严控品种数量,增补方案和遴选结果报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请各省份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每年12月10日前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硬约束机制:将基药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拨付直接挂钩,是本次政策最具威慑力的设计。同时明确民族药增补规则(藏药、蒙药、维药),严控增补品种规模,报国家备案后实施。各省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评估报告,形成常态化长效监管。
三、政策影响的深度分析
(一)对公立医院:从“凑品种”到“解方程”
1. 医院面临的不只是“多买基药”
医院面对的不是一道填空题,而是一组互相牵扯的方程。品种数占比看数量,金额占比看钱,处方占比看医生行为。基药与国谈药之间存在天然张力:国谈药要求“应配尽配”,但不少国谈药并非基药且价格较高,会拉高金额分母、稀释基药金额占比。医院真正要做的是“约束优化”——精准找到能同时解多个指标的品种。
2. 三类“解题工具型”品种价值凸显
1. 基药+国谈交集品种:兼顾国谈“应配尽配”导向,纳入基药统计口径,同时改善金额占比,一个品种解多道题。
2. 可切换的剂型规格:同分子的不同规格可能分属基药/非基药,切换阻力小、指标改善快。
3. 慢病长期治疗基药: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严重精神障碍等高频用药,处方连续性强,契合政策导向。文件明确鼓励在四类慢病用药管理中发挥基药降低药费的优势。
3. 信息科和药剂科地位上升
基药标识嵌入HIS系统、处方点评常态化、使用数据实时监测——这些都需要信息科和药剂科的深度参与。未来医院内部,药剂科将从“辅助科室”向“管控核心”升级。
(二)对药企:行业大洗牌加速
1. 纳入基药目录:一次准入、全国通配
品种一旦纳入基药目录,即可实现“一次准入、全国通配、全域强制备货”,大幅降低终端拓展门槛。本次新增116种药品中,16种为创新药(含4款国产Ⅰ类新药),创新药批量进入基药目录成为最大亮点。
表3:部分受益药企及入选品种
企业 | 入选/保留品种 | 战略意义 |
以岭药业 | 通心络胶囊、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芪苈强心胶囊、参松养心胶囊、津力达颗粒、解郁除烦胶囊(新增,Ⅰ类新药) | 6款基药品种横跨心脑血管、呼吸、代谢、精神神经四大赛道,2025年合计收入占比77.5% |
荣昌生物 | 泰它西普(国产Ⅰ类新药) | 全球首创双靶点机制,已获批5个适应症,自免赛道基药加速放量 |
康弘药业 | 康柏西普(国产Ⅰ类新药) | 眼科抗VEGF创新药,填补基层精准眼科治疗空白 |
先声药业 | 依达拉奉右莰醇(国产Ⅰ类新药) |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脑血管专科差异化竞争 |
康诺亚 | 司普奇拜单抗(国产Ⅰ类新药) | 特应性皮炎治疗,首个进入基药目录的国产IL-4Rα抗体 |
石药集团 | 丁苯酞 | 双剂型布局,长期深耕神经领域,基层终端认可度高 |
诺和诺德 | 司美格鲁肽、德谷胰岛素、门冬胰岛素 | GLP-1周制剂唯一基药,慢病全覆盖,MNC从“创新引入”转向“基础治疗” |
济川药业 |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新增) | 核心大单品基药身份加持,儿科赛道占位 |
汉森制药 | 四磨汤口服液等3个品种 | 独家品种+基药双重壁垒,中药创新价值被重新挖掘 |
康缘药业 | 多品类独家品种 | 覆盖儿童呼吸、妇科疼痛、骨伤止痛等刚需场景,产品矩阵均衡 |
2. 国产创新药:“单品突破+专科深耕”特征明显
从本次目录纳入的4款国产Ⅰ类新药看,企业大多依托一个成熟品种切入优势专科,呈现较强的“单品突破”特征:荣昌生物(自免)、康弘药业(眼科)、先声药业(脑血管病)、康诺亚(皮肤科)各据一方。这种“专科壁垒+独家品种”的组合,构筑了极强的竞争护城河。
3. 非基药品种:院内生存空间被压缩
非基药品种的院内增补审核趋严,仅疑难重症、罕见病刚需品种可保留。同质化辅助用药、高价普药的市场持续萎缩。对于非基药企业而言,要么加速推进品种纳入下一轮基药目录(积累真实世界研究、循证临床证据),要么转向零售药店、互联网医疗等非公立渠道。
4. MNC大品种:从“创新引入”到“基础治疗”
诺和诺德的司美格鲁肽、赛诺菲的甘精胰岛素等MNC大品种进入基药目录,反映其在中国市场由“创新引入”逐步转向“基础治疗”的商业化进程。MNC未来能否真正承接基层增量,不仅取决于产品进入目录,还取决于县域覆盖、患者教育和供应保障等综合商业化能力。
(三)对医保和患者:减负与可及性双提升
1. 三目录协同:基药+医保+集采形成闭环
• 基药与医保协同:新版目录所有新增药品均为医保药品。国家医保局明确,后续医保目录调整将按程序优先优化基药品种的甲乙分类,基本药物原则上全部纳入甲类目录
• 基药与集采协同:所有集采药品下沉至基层采购范围,集采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国家前11批集采药品平均降幅48%~60%
• 基药与国谈协同:符合要求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提高可及性
专家观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赵志刚指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医保政策进一步衔接,将共同作用于药品配备、采购价格和医保支付,提高国民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基药、集采、国谈三套政策不再是三重压力,而是互补分层、各司其职的完整用药新体系。
2. 患者减负效果显著
基药+集采双重降价机制下,新版基药目录内相关药品集采后平均价格降幅将超50%。以司美格鲁肽为例,纳入基药后有望通过集采进一步降低价格,让更多糖尿病患者用上创新药。基层医疗机构基药使用占比达78%,患者在家门口即可获得质优价廉的基药品种。
3. 分级诊疗推进
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上下级医院用药衔接,患者在大医院确诊后可直接在社区/乡镇卫生院续方配药。基层报销比例高于上级医院,配合绩效考核指标,短期将对分级诊疗发挥较大推动作用。
四、企业分层应对策略
表4:企业产品线分层应对策略
品种类型 | 核心目标 | 具体行动建议 |
基药+独家/过评/竞品少 | 抢占“1+X”中“1”的核心席位 | 推进医院全覆盖+临床上量双线布局;主动参与临床综合评价并备案;建设真实世界证据库 |
基药+竞争激烈(ARB/PPI/他汀等) | 构建差异化优势,守住份额 | 推动信息系统标记为优先采购品种;合作开展多中心临床综合评价;强化临床路径支撑 |
暂未纳入基药目录 | 为下一轮(≤3年)目录调整做准备 | 持续积累RWE和循证证据;布局儿童适宜剂型;关注临时动态调入通道;拓展零售/互联网渠道 |
关键行动建议
1. 立即行动:抓住3个月窗口期
• 梳理企业全部品种在各省医院的准入状态
• 针对基药目录内品种,主动对接医院药事会,推动纳入用药供应目录
• 准备完整的临床证据包(说明书、指南推荐、RWE数据),帮助医院完成目录调整
• 关注医院信息系统基药标识的更新节奏,确保品种被准确标记
2. 中期布局:临床综合评价卡位
• 主动联动三级医院开展基药临床综合评价,完成省级备案
• 评价成果既是当前院内目录准入杠杆,也为下一轮基药目录调整增加核心砝码
• 关注省际协作机制,多中心评价数据更具说服力
• 充分利用“临时动态调入通道”,为临床急需品种争取快速准入
3. 长期战略:管线重构与供应链升级
• 创新药企业:将基药准入纳入研发管线规划,临床阶段即考虑基药适配性
• 仿制药企业:摒弃同质化me-too内卷,聚焦Best-in-Class差异化布局
• 中成药企业:重点布局经典名方、中药创新药、独家剂型
• 供应链建设:建立覆盖县域、社区的配送网络。文件明确生产企业为保供第一责任人,具备全国流通、低成本高效配送能力的头部企业将持续抢占份额
4. 合规学术推广新机遇
文件明确国家将组织基药应用技能竞赛、更新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药企可围绕基药处方集解读、临床应用指南落地策划学术项目,依托药学会、卫健系统竞赛、继续教育项目开展合规学术活动,面向医师、药师进行合规学术渗透。这是政策明确鼓励的方向,也是市场端学术推广的合规切入点。
五、总结与展望
2026版基药目录及配套政策的落地,标志着中国基本药物制度从“倡导期”正式进入“强制期”。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其核心逻辑:
基药保基本,集采控价格,国谈补创新。 三套政策不再是三重压力,而是互补分层、各司其职的完整用药新体系。
告别“986”,不是放松要求,而是升级打法。 从“数品种”到“看处方”,从“统一红线”到“一院一策”,管理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
创新药进基药,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16款创新药批量入围,4款国产Ⅰ类新药首次进入,标志着中国创新药从“高端稀缺”走向“临床普惠”。
对医院而言,考核从“数品种”变为“看处方”,管理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对药企而言,基药身份仍是进入公立医院市场的“金钥匙”,但钥匙的含金量取决于临床价值、证据厚度和供应链能力的三重叠加;对患者而言,基药+集采+医保的三重协同,将切实降低用药负担、提升用药可及性。未来三年(至下一轮目录调整),将是医药行业格局重塑的关键窗口期。企业唯有主动适应、前瞻布局,方能在新一轮竞争中占据先机。
附录:政策文件索引
文件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文号:国卫药政发〔2026〕1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3日 | 施行日期:2026年9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文件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2026年版)
文号:国卫药政发〔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1日
发布单位: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1部门
文件三: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做好基药目录内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文号:国卫药政发〔2026〕号(配套通知)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9日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国卫药政发〔2026〕17号、国卫药政发〔2026〕2号及配套通知等已发布的官方文件撰写,结合行业公开信息进行分析,仅供行业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用药或采购建议。相关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